(一)“三公”经费的单位范围
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“三公”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。
(二)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
2014年度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万元,与年初预算超支。具体情况如下:
(一)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;其中:
(1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,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,其中:燃料费4.5万元;维修费2.5万元,保险费1万元,路桥费0.5万元,停车费0.5万元。
(二)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。